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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純化水與注射用水的定義
1.純化水(Purified Water):為原水經蒸餾法、離子交換法、反滲透法或其他適宜的方法制得的制藥用的水、不含任何附加劑。 純化水可作為配制普通藥物制劑的溶劑或試驗用水,不得用于注射劑的配制 。
2.注射用水(Water for Injection):是以純化水作為原水,經特殊設計的蒸餾器蒸餾冷凝冷卻后經膜過濾制備而得的水。 注射用水可作為配制注射劑用的溶劑。
3.滅菌注射用水(Sterile Water for Injection):為注射用水設備依照注射劑生產工藝制備所得的水。 滅菌注射用水用于滅菌粉末的溶劑或注射液的稀釋劑。
二、醫(yī)藥純化水與注射用水標準
醫(yī)藥純化水標準
為飲用水經蒸餾法、離子交換法、反滲透法或其它方法制得的,不含任何添加劑,其質量應符合純化水項下的規(guī)定。(GB2010版藥典二部411頁)
純化水設備制水工藝中通常采用在線檢測純化水的電阻率值的大小,來反映水中各種離子的濃度。制藥行業(yè)的純化水的電阻率通常應≥0.5MΩ.CM/25℃,對于注射劑、滴眼液容器沖洗用的純化水的電阻率應≥1MΩ.CM/25℃。
注射用水標準
1.注射用水:為純化水經蒸餾所得的水。應符合內毒素試驗的要求。(GB2010版藥典二部500頁)
2.注射用水的質量標準在中國藥典中有嚴格規(guī)定,其控制的項目如下:
性狀:注射用水應無臭、無味、無色澄清的液體。
PH值:應為5.0~7.0。
氨:依法檢查,應符合規(guī)定(0.00002%)。
細菌內毒素:依法檢查,每1ml中含細菌內毒素量不得超過0.5EU。
氨化物、硫酸鹽與蓋鹽:依法檢查,不得發(fā)生渾濁。
硫酸鹽與亞硝酸鹽:依法檢查,不得呈粉紅色。
二氧化碳:依法檢查煮沸10分鐘,粉紅色不得完全消失。